最早的精神復健可追溯至十八世紀,一直到西元1922年正式產生職能治療的專業領域,精神病
患的職能復健,有幾個主要的目標:
一、幫助病人在日常生活功能、休閒生活的規劃、就學及就業能力上,達到其理想的目標。
二、經由各種生活技巧及人際互動溝通技巧的訓練,來增進適應的能力。並藉由提供連續性的服
    務,來協助個案成功的自醫院轉銜到社區當中。
三、職能治療師透過與個案及家屬的討論,共同建立一套可行的復健計畫。協助學員規劃他未來
    的生活。
本社區復健中心職能治療服務項目包括:提供職能訓練,產業治療,訓練學員獨立生活功能、提
供社會適應機會及訓練,以提升學員生活品質,進而提供庇護性工作訓練及支持性就業機會,而
達到就業轉銜及促進就業服務之目標。
 
  社會工作是一門助人的專業,發展於1930 年代的美國,當時美國經濟恐慌後產生許多社會問題
例如:離婚率上升、貧窮問題、失業問題等,使得社會工作蓬勃發展,進一步成為一門專業並有
專業證照的產生,我國於八十六年三月社工師法通過後,社工師如同律師、醫師需通過國家考試
以取得專業證照,接受法律的監督。
本復健中心於民國九十四年成立後,編制社會工作師一名,其角色為擔任家屬、病患、醫院之橋
樑與其他醫療團隊,如:護理人員、醫師、心理師、職能治療師等保持良好的溝通聯繫,並協助
處理病患暨家屬間因疾病所帶來的各種家庭、社會暨心理層面的問題。
  主要工作項目
  以社會復健為主,社工師需了解病友整體情況,做為復健評估依據,工作內容分:
1. 家庭問題之處置評估。
2. 病患社會功能之評估:包括社交技巧能力、參與主動性、休閒活動安排、與家人的互動等。
3. 定期舉辦家屬座談會。
4. 定期與家屬聯繫了解病友在家情形,以做整體評估,及復健計畫依據。
5. 訓練病友及志工。
6. 家屬衛教。
7. 社交技巧訓練。
8. 團體心理治療。
9. 社會資源運用及轉介。
 
  【精神科護理之基本定義】
依據美國護理學會(American Nurses Association;ANA)之精神科心理衛生委員會所發表
之定義:『精神科護理是一項專業領域,是專門研究人類行為理論的科學,也是一門藝術,其目
的在預防及治療人類精神方面的障礙,以提升社會、社區及個人的精神狀態至最佳境界。』病人
回到社區,仍需要醫療人員繼續關懷及協助。此時護理人員扮演社會性角色,使病人在社區生活
有安全、溫馨、被接納的感覺,同時有效引導參與社區團體活動,改善社交技巧,並發展歸屬感
等正向生活經驗。
 
  身心障礙者就業率低且不易找到工作,其原因可能為,雇主對精神障礙者的接受度較低,不瞭解
精神障礙者事實上只要有持續的藥物控制,其病情將維持穩定。另一方面,精神障礙者在發病之
後,可能導致其能力退化、人際互動退縮、問題解決能力不足、社會適應不良…等等各項退化情
形,因此,精神障礙者即使找到工作後,也會因與同事不知如何應對,遇到問題無法解決…等,
而喪失了難得的回歸社會的機會。庇護性就業服務是提供具有工作意願而工作能力不足之身心障
礙者的就業服務,透過庇護性就業的訓練與適應,提升其職業能力,以協助您回到支持性或競爭
性的就業市場。
 
  就業輔導針對具有就業意願及就業能力尚不足獨立在競爭性就業市場工作之中心學員,提供個別
化就業安置、訓練及其他工作協助等支持性就業服務。支持性就業的工作環境強調在融合的工作
環境與一般非障礙者一起工作,藉由就業服導員專業的支持,如工作技巧訓練、環境適應、職務
再設計、交通、社交、健康與財物等,使其能獨立工作,並獲得全職或每週至少平均20小時以上
有給薪之工作,且薪資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